一、三十天期利率期貨主要功能
•
規避利率波動風險
•
預期未來利率走勢
•
提高資金運用效率
•
節省交易成本
•
資訊取得迅速便利
•
調整票券投資組合存續期間
•
從事資產配置
•
創造合成工具
二、三十天期利率期貨之交易標的
本契約選定之交易標的為國內三十天期融資性商業本票。
參酌國外短期利率期貨之設計,其交易標的皆為與利率關係密切之重要貨幣市場金融工具,並採特定公正機構編製公佈之短期利率指標,計算最後結算價並進行現金交割。
【例】芝加哥商業交易所(
CME
)之歐洲美元利率期貨(
Eurodollar
Futures
),即以倫敦地區銀行間歐洲美元拆放利率(
LIBOR
,
London
Interbank
Offered
Rate
)計算最後結算價。
三、三十天期利率期貨之報價方式
本契約之報價方式採一百減利率,以百分比為報價單位。此種報價方式為國外多數短期利率期貨採用之
IMM
指數形式,最早為
CME
於三月期歐洲美元利率期貨所採用。
【例】假設本契約之報價為
98.875
時,隱含次級市場三十天期融資性商業本票利率約為
1.125%
之水準。
假設10/8短期利率水準為1.149%,石先生決定將持有部位平倉,遂於盤中以98.855賣出本契約,其交易損益為4932元。
=> 100
—1.125
=
98.875
四、三十天期利率期貨最小升降單位及價值
本契約最小升降單位為
0.005
,換算價值約為新台幣
411
元。本契約以面額一億元之融資性商業本票為交易標的,最小升降單位以
0.005
計算,最小升降單位價值約為新台幣
411
元,本契約明定以
411
元計算。依據票券市場慣例,計算過程採實際
/
實際天數法(亦即
Act/365
)一年以
365
計算。
100,000,000
×
0.005
×
1%
×(30/365)=
410.9586
=> 411 |